关于马列部教师提交本科课程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

作者: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  浏览量:  发布时间:2016-07-22 02:30:14  【关闭】 【返回】

      请参加本科试讲的教师于2016年7月25日向教务处(办公楼203)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表、学历学位复印件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、班进修证明、主讲课程二分之一以上教案(电子版)。联系人:卢昆。



2016年7月22日
马列部